各会员单位,各分支机构、办事机构,各单位及组织:
根据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《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撤销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潍坊办事处。办事机构撤销后的议事决策机构及负责人自然解除,均不得以原机构名义负责人身份开展工作。不遵守本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行为人负责。
特此通知。
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
2025年7月21日
关于撤销分支机构的通知(1).pdf